
去年有个朋友找我吐槽,说他和一家技术公司合作搭建在线教育平台,投入了大半年时间和不少资金,结果平台上线后,对方直接把代码和设计都注册成了自己的商标。撕扯了大半年,最后只能灰溜溜地重新找人做。聊到最后他问我,这种事能不能提前避免,说实话,能,但前提是——你在签约之前就得把知识产权这件事聊透。
在线教育这块我关注了挺多年,看着无数人冲进来,也看着无数人因为前期没约定清楚,后期陷入各种扯皮。技术外包、联合开发、平台采购……每种合作模式下,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配逻辑完全不同。今天咱们不搞那些晦涩的法律条文,就用大白话把这件事说清楚。
先想一个问题:一个完整的在线教育平台,它到底包含什么东西?你可能觉得,不就是网站或者APP吗?错了,远不止。视觉设计、课程内容、用户数据、底层代码、功能算法、音视频传输技术……这些东西里面,每一项都可能是独立的知识产权,而且很可能归属于不同的主体。
举个例子,你委托外包公司开发一个在线教育系统,对方可能会用到一些开源组件,会引用第三方音视频sdk(比如我们声网提供的实时互动技术),还有可能基于某个框架做二次开发。这时候,原始框架的知识产权归原作者,开源组件有各自的许可协议,你买的SDK有人家的商业授权,而你的定制化代码到底算谁的——这就要看合同怎么写了。
更麻烦的是课程内容。很多机构觉得,我花了钱找讲师录课,内容版权当然是我的。但如果你找的是知名讲师,人家可能早就把讲稿出书了,或者在别的平台讲过类似的课程,这时候版权归属就会变得很微妙。还有一些机构用的是联合开发模式,讲师参与课程研发,那讲师到底算员工还是算合作方?这些问题,不提前想清楚,后面都是雷。
为了方便理解,我整理了一个简单的分类,你可以对照着看看自己的项目涉及哪些:

| 类型 | 具体内容 | 常见权利形式 |
| 软件代码 | 前端页面、后端系统、管理后台、数据库结构 | 著作权、专利权(如果涉及创新技术) |
| UI界面、图标、Logo、排版样式 | 著作权、外观设计专利 | |
| 视频、音频、图文讲义、题库、案例 | 著作权、邻接权 | |
| 学员信息、学习记录、行为数据、分析报告 | 数据权益(目前法律尚在完善) | |
| 音视频传输、互动白板、智能推荐算法 | 专利权、商业秘密 |
看到这儿你应该发现了,一个在线教育项目里的知识产权不是单一存在的,而是层层叠加的。不同环节可能涉及不同的权利人,而这恰恰是争议的高发地带。
接下来聊正题:不同合作模式下,知识产权到底怎么约定。我总结了四种最常见的合作模式,每种的逻辑都不一样。
这是最普遍的模式。你找到一个技术团队,把需求丢给对方,对方按期交付。这种模式下,最大的坑是什么?是很多合同只写了”交付”,没写”交付后版权归谁”。
按照著作权法的基本逻辑,委托创作的作品,版权归谁由合同约定。没有约定的话,著作权归受托方,也就是开发公司。你没看错,辛苦花了钱,成果可能不是你的。所以在外包合同里,这一条必须写清楚:项目交付后,全部源代码、设计文档、技术资料的著作权归委托方(也就是你)所有。
还有一个点要注意:开发公司可能会把项目中用到的一些通用功能、组件或者框架的代码保留下来,用于其他项目。这个要看你们怎么谈。如果希望完全独占,就要在合同里写明”禁止开发方将相同或实质相似代码用于第三方项目”。如果觉得通用组件无所谓,也可以约定一个合理的使用范围。
联合开发一般出现在双方各有优势的情况下,比如你有内容资源和用户渠道,对方有技术能力,双方共同投入、共担风险、共享收益。这种模式的知识产权约定是最复杂的,因为很难分清楚哪些是对方带来的,哪些是你带来的,哪些是双方合作产生的。
我见过很多联合开发项目,开开心心做起来,出了问题才发现——完了,根本没法分。课程内容是你出的,技术是对方出的,数据是用户产生的,那这个平台到底算谁的?
建议的做法是分层次约定。首先,各方原有的知识产权,比如你本来就有一些课程版权,对方本来就有一些技术专利,这一部分归各方所有,对方可以使用但不能擅自处置。其次,合作期间新产生的知识产权,要明确是共同所有、按份额所有,还是归属于某一方。通常的做法是约定共同所有,但任何一方的单独使用或者对外许可都需要另一方书面同意。最后,收益分配要和知识产权归属挂钩,避免后面因为分钱的问题闹翻。
有些机构不想自己搭建,直接采购现成的在线教育SaaS平台,开个账号就能用。这种模式下,你其实不是”买”知识产权,而是”租”使用权。平台本身的代码、设计、系统架构,版权永远在SaaS服务商那里,你只有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它的权利。
这种模式的好处是省心,缺点是你没有自己的东西。如果服务商调整政策、涨价甚至倒闭,你的课程数据和用户数据能不能导走、导走之后能不能继续用,都要打问号。所以采购SaaS的时候,合同里一定要写清楚:你的课程内容、用户数据的归属权,数据导出的格式和方式,以及合同终止后的数据处理方案。
还有一种情况是你自己搭建或者委托开发,但在某些模块上需要用到第三方的技术能力,比如实时音视频、互动白板、支付接口等。这时候你获得的是技术授权,而不是技术本身。
以实时互动为例,如果你在方案里用到了声网的音视频sdk,你拿到的是SDK的使用权,可以把它集成到你的产品里,但你不能把SDK的代码反过来提供给其他人,也不能基于它开发类似的服务再卖给别人。这种授权模式在技术领域很常见,关键是看授权范围——是独占的还是非独占的,是全球的还是区域性的,是永久的还是限期的。
说完模式,再聊几个具体操作层面的建议。这些条款不一定每一条都用得上,但都是在实际纠纷中出现频率很高的,建议你在签合同前一条一条对照着看。
这一条是核心中的核心。合同里必须明确约定:项目成果的著作权、专利权、数据权益分别归谁所有。不要用”相关知识产权”这种模糊的表述,要列清楚具体包括哪些内容。建议这样写:”本项目交付的源代码、设计文档、数据库结构、用户手册等全部成果的著作权,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归甲方所有。乙方不得将上述成果用于甲方项目之外的任何用途。”
你要确保对方交付的东西没有侵犯别人的权利。这一条怎么写?可以要求对方做出承诺:”乙方保证交付的项目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,如因侵权导致甲方遭受损失,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”这一条很重要,因为如果真的侵权了第三方,追责的主体是你不是你找的外包公司。
如果你做的在线教育平台有独特的内容或者运营模式,保密就很重要。合同里可以约定保密义务,要求对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项目细节、技术方案和商业信息。严重的话还可以约定竞业限制,比如”合同结束后两年内,乙方不得为甲方的直接竞争对手提供相同或类似的技术服务”。
用户数据现在是越来越重要了。合同里要明确,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用户数据、学习数据、行为数据归谁所有。通常来说,用户的个人信息和学习记录应该归委托方所有,但具体怎么存储、怎么使用、怎么迁移,都要写清楚。特别是如果后期要更换服务商,数据能不能完整导出、以什么格式导出,这个一定要提前约定。
最后这一条很多人不重视,觉得打官司太远了。但实际上,提前约定好争议解决方式,可以省去很多麻烦。建议明确约定违约责任(比如延期交付一天扣多少钱),以及争议解决方式(仲裁还是法院,管辖地在哪儿)。如果你们双方不在一个城市,建议约定一个中立的仲裁机构,比跑法院方便。
说完了条款层面的东西,最后聊几个我见过的真实案例,都是真金白银换来的教训。
案例一:口头承诺不算数。有个朋友找熟人开发平台,碍于面子没签详细合同,对方口头说”放心,代码都是你的”,结果项目做完,对方把代码挂到自己公司名下卖给了别人。我朋友拿出聊天记录作证,法院说聊天记录不能替代书面合同,最后输得很惨。
案例二:验收标准要清晰。另一个朋友的项目验收时没仔细检查代码,后来发现里面嵌入了第三方收费组件,每个月自动扣费。合同里虽然写了”交付物归甲方所有”,但没有写清楚”不得包含第三方付费模块”,追责的时候就很被动。
案例三:离职员工带走代码。这个更冤。有家公司让员工在外面兼职做开发,后来员工离职,顺手把项目代码带走了,新接手的团队只能重写。法院判的是,员工在职期间创作的成果属于职务作品,公司享有权利,但举证过程极其艰难,各种代码版本记录、沟通记录调取了一大堆。
这三个案例说的其实是一件事:书面化、书面化、书面化。重要的约定一定要落在纸面上,不要相信口头承诺,不要觉得麻烦就不写。
回到开头那句话,知识产权这件事,前期多花点时间梳理清楚,比后期陷入无穷无尽的扯皮强得多。在线教育行业现在竞争激烈,很多机构把大部分精力放在招生、课程打磨上,觉得技术这种”工具”只要能用就行。这种想法没问题,但工具的归属权、使用权限、续约条件这些,必须在第一天就搞清楚。
如果你正在筹备在线教育项目,或者打算升级现有的系统,建议把本文提到的那些条款找出来,和你的法务或者合作方逐条对照一下。发现有不清晰的,趁早补充协议。真的等到出问题了再补救,成本要高得多。
当然,知识产权只是在线教育搭建方案里的一个环节。技术选型、架构设计、用户体验、运营策略……每一个环节都有自己的门道。以后有机会再慢慢聊。
